標題: 函轉教育部解釋該部104年9月23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19125號函釋教師職前曾任臨時人員年資得否併計休假年資案之生效日期疑義
上傳者: 人事主任
上傳時間: 2016/5/31 上午 07:50:36
檔案 1: 函轉教育部解釋該部104年9月23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19125號函釋教師職前曾任臨時人員年資得否併計休假年資案之生效日期疑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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