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即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
---|---|
上傳者: | 人事主任 |
上傳時間: | 2017/2/10 下午 02:47:04 |
檔案 1: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即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pdf |
檔案 2: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即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1.pdf |
檔案 3: | |
檔案 4 : | |
檔案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