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即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上傳者: 人事主任
上傳時間: 2017/2/10 下午 02:47:04
檔案 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即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pdf
檔案 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即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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