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5條及第8條條文並自107年1月1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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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者: | 人事主任 |
上傳時間: | 2018/1/12 上午 11:38:20 |
檔案 1: | 函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5條及第8條條文並自107年1月1日施行.pdf |
檔案 2: | 函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5條及第8條條文並自107年1月1日施行1.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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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 5 : | 函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5條及第8條條文並自107年1月1日施行6.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