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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關行政院核定107及108年國民旅遊卡制度,維持現行休假補助費新臺幣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之規定一案
公告者: 人事主任
公告時間: 2018/1/5 下午 02:50:53
附件 1: 有關行政院核定107及108年國民旅遊卡制度,維持現行休假補助費新臺幣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之規定一案.pdf
附件 2: 有關行政院核定107及108年國民旅遊卡制度,維持現行休假補助費新臺幣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之規定一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