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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2021/2/20 上午 11:23:27 【公告者:劉穎綺】
推至噗浪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下稱CRPD)之意旨包括「不歧

視」、「尊重差異」、「合理調整」、「充分有效參與及

融合社會」等;次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稱身權

法)意旨為保障身障者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

等,更於同法第16條明訂:「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

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

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違

反者,依同法第86條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

鍰,先予敘明。

附加檔案1: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odt